创建于2022-10-19
1、帮助新基金成立。对一些中小基金公司,渠道能力较弱,募资更困难,为了帮助自家产品顺利发行成立,基金经理、基金公司也有可能会投入自有资金。
2、合同明确要求。像发起式的基金,成立之初就在合同上要求基金管理人自购,并且限定了几年的持有时间。
3、增强市场信心。给基民带来更多信心,稳定市场,避免更糟糕的踩踏砸盘发生,给整个市场带来好的风气和导向。
4、自身利益出发。市场大跌到一定程度时,基金公司、基金经理会真心地认为目前估值比较低,值得投资“抄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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